发布日期:2022-09-13 10:52:27
近十余年来,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发展迅猛。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持续增长,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接近三分之一,已然成为“稳外贸”的重要角色。跨境电商以单次交易额小、频次高的特点将传统外贸交易“碎片化”,同时直接连通国内生产商和国外终端消费者,大大缩短交易流程,节约交易费用,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根本性影响。在国际贸易理论中,贸易的结果被称为“贸易利益”,跨境电商不仅影响了贸易利益的总规模,而且贸易利益在参与国间的分配及其在一国内部的分配都发生了变化。
跨境电商重构贸易利益
首先,从全球范围看,跨境电商扩大全球贸易利益的规模。贸易利益从供给侧来源于专业化分工、生产效率提升与规模经济效应,从需求侧来源于进口产品的加成下降以及种类多样化带来的消费效用增加。从生产角度来讲,跨境电商借助互联网强化了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分工格局。由于剔除了交易的中间环节,贸易成本下降,一国在传统贸易模式下国际竞争力趋于下降的产品,此时借助跨境电商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为载体重获竞争力。同时,网络的跨时空性特征使跨境电商跨越了地理距离的制约,生产者真正实现卖遍全球,打通了利用传统方式无法开拓的国际销售渠道,借助社会化媒体等互联网营销模式轻松塑造国际竞争力,获得流量和订单,从而使得本国以要素禀赋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生产和销售扩大促进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国际贸易利益进一步提升。从消费角度看,由于跨境物流通常以邮政小包形式出境,跨境电商的主要交易品类具有快消品的特征,当前主要集中于3C类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母婴、美妆等。这些产品大部分都是生活必需品,来自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的多样化选择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效用水平。同时,足不出户就买遍全球的购物体验也是传统国际贸易模式所不能提供的,保税备货、海外仓等跨境电商下的物流创新模式使国际贸易具有了本地化特征,剔除了贸易中间环节,使终端消费者面对更低的零售价格。这些都提高了跨境电商下消费者的效用水平,从而使国际贸易利益进一步扩大。
其次,跨境电商使贸易利益在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分配更为均衡。贸易利益在两国间的分配在微观上取决于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谈判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贴牌为主的加工贸易模式使贸易利益分配向进口方倾斜。而在跨境电商这种新模式下,出口商可以抓住贸易利益分配的主导权。第一,国内生产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通过分析浏览和购买习惯、收货后的评论等数据直接接触国外消费者,更好把握国外消费者的需求特征,对产品进行改造升级,并借机进一步塑造品牌。第二,在跨境电商供应链中,参与贸易利益分配的主体减少了,由传统国际贸易下的国内生产商、国内出口商、国外进口商、国外分销商、国外消费者减少为国内生产商、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国外消费者,由此带来的效应是国内生产者出口价格上升、国外消费者购买价格下降。这一价格变动效应在宏观层面表现为出口国出口价格上升、进口国进口价格下降,两国的贸易条件均得到改善。假如贸易利益规模一定,均衡价格的变化使贸易利益在两国间的分配更为均衡。更为均衡的贸易利益分配格局有助于减少全球贸易摩擦,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最后,从一国内部看,跨境电商使贸易利益在一国内部的分配更具普惠性。贸易利益在一国内部的分配主要涉及出口商和进口品消费者。就出口商来说,跨境电商的主要构成群体为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体人员,这一群体在传统贸易模式下很难越过成为出口商的门槛。按照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的观点,能成为出口商的企业是那些具有较大规模、较高生产率的企业。但在数字经济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大量中小微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成功进入国际市场,改变了长久以来只能由大型企业主导国际贸易、瓜分贸易利益的格局,中小微企业也能分享到国际贸易的“红利”,贸易利益的普惠性在供给端得到实现。从需求端来看,传统意义上的进口商品往往曲高和寡,偏高的价格及其稀缺性使得进口商品往往不在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选择范围内。而在跨境电商下,交易环节减少使进口品的价格能为普通消费者接受,多样的长尾产品促使电商产生范围经济效应,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总能淘到使消费效用最大化的产品,大量进口商品成为普通消费者的有效选择,贸易利益的普惠性在需求端得到体现。